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发布:2015-11-15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吉林、山东、辽宁、上海、浙江等9个省、直辖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4%。

此次抽查依据GB/T13754《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JG220《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JG2《钢制板型散热器》等标准的规定,对采暖散热器产品的翅片高度、垂直度、翻边高度、高度、焊接表面质量、厚度、宽度、螺纹精度、漆膜冲击力、漆膜附着力、漆膜耐热性、散热量、水压试验、同侧进出口中心距、铜管最小壁厚、涂层表面、胀接复合应力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散热量不合格。散热量是采暖散热器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散热量指标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螺纹精度不合格。散热器必须通过螺纹联接才能构成循环采暖系统。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螺纹精度不合格,容易造成散热器联接不好,甚至不能正常组装,即使勉强组装联连,也容易在螺纹联接处漏水、渗水甚至爆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采暖散热器产品的监督抽查,促进散热器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